持股比例下降至5%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东易日盛股东上海玖鹏收深交所监管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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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股比例下降至5%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东易日盛股东上海玖鹏收深交所监管函
2022-10-12 13:34: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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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月12日,东易日盛股东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收到深交所监管函,该股东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易日盛股份839万股,占东易日盛总股本的2%,持股比例从5.99%降至3.99%。该股东在持有东易日盛股份比例下降至5%时,未按照规定停止交易。该股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。
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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