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股比例变动5%时未及时信披并停止相关交易 顺网科技控股股东、实控人华勇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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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股比例变动5%时未及时信披并停止相关交易 顺网科技控股股东、实控人华勇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
2023-06-21 19:5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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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月21日,顺网科技控股股东、实控人华勇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。其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在2014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,持股比例由45.2%下降至32.44%,合计变动比例达到12.76%。其在持股比例每变动5%时,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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